博迁新材(605376) -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在证券交易所网 站上披露。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 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者内部审 计部门没有按前款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 会应当在收到报告后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九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 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科学、审慎地进行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确 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