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迁新材(605376) -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ESG) 绩效,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确定公 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投资决策的 效益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指导并监督公司 ESG 相关事宜。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委任。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兼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