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迁新材(605376) -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制度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范围 1 第一条 为保障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权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适当参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是公司与证券交 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 样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 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职责如下: (一) 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公布,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定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督促公司和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