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迁新材(605376) -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 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中国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1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规定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 管理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 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 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