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迁新材(605376) -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治理结构和决策管理 1 母公司的检查与监督,对母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质疑,应如实反映情况和 说明原因。 2 第七条 子公司涉及对母公司投资权益产生影响的决策事项,需事先报告母公司 派出董事,并报经母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审议批准,及于子公司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上述所称对母公司投资权益 产生影响的决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 修改合作合同、《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二) 收益分配; (三) 股权转让; (四) 追加投资; (五) 对外投资、委托投资; (六) 技改和新建扩建项目; (七) 各种形式的筹资、资产抵押、资金拆借; (八) 对外提供担保; (九) 资产收购或转让,租入或租出资产; (十)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 重大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予、承包、租赁等)的 订立、变更和终止; (十二) 年处置资产(报废、转让)达到 50 万元以上的事项; (十三) 遭受单个金额达到 30 万元的重大损失; (十四) 受到行政处罚。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