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思壮(00238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UniStrongUniStrong(SZ:002383)2025-12-03 11:33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行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北京合 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 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除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 外,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报告后,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 有关情况。 第五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