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亿马(301178)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专项核查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26号格式准则》")《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相 关机构及人员在股票交易自查期间,即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前六个月 至披露《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草案)》")披 露前一日止的二级市场股票买卖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本所及承办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 或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专项核查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所发表的 结论性意见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