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道装备(30054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SSETSSET(SZ:300540)2025-12-03 12:32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落实股东会决议,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与 ESG、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员会,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 常事务。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领导。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 次定期会议。 第五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日以 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 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二) 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 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