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盐集团(60106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一) 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 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 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费用在原则上,不得偏离市场上独立第三方所提供的价 格或费用标准; (三) 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 避表决;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保障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 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循 并贯彻以下原则: (五) 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第二章 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