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GXEDGXED(SH:600617)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 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当包含 董事长,并至少包含一名独立董事。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补足委 员人数。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 体董事的1/3以上从董事会成员中提名,并由董事会任命。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 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