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止担保风险 的发生,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本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及公司控股 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的担保,以及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出资设立的全 资子公司、公司持有股权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和公司持有 股权比例虽未超过 50%,但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 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 或股东会批准、授权,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 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 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