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GXEDGXED(SH:600617)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西省国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但是国务院有 关主管部门对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 1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从董事会成员中提名,并由董事 会任命。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 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