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GXEDGXED(SH:600617)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的管理及流程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 内部控制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履 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 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正式披露前以及公司重大事项筹划、 洽谈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 相关信息。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正式披露前,公司及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 (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 座谈等)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内容。 第六条 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前,公司不得向无法律法规 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前报送有关统计报表等资料。对于外部单 位提出的报送有关统计报表等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要求,公司 应拒绝报送。特殊情况下,经董事长批准且外部单位出具保 密承诺函的,方可以报送。 第七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 报送定期报告相关信息的,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 的披露时间,业绩快报的披露内容不得少于向外部信息使用 人提供的信息内容。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