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GXEDGXED(SH:600617)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 定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事务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配备 专职人员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事务代 表)。 第二章 聘任及离职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 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五)最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