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威股份(00255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 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公 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 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 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