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生活服务(03319)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A-LIVINGA-LIVING(HK:03319)2025-12-04 09:31

A-LIVING SMART CITY SERVICES CO., LTD.* 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3319) 提名委員會議事規則 (由董事會於 2017 年 9 月 4 日制定) ( 2018 年 12 月 6 日第一次修訂) ( 2025 年 12 月 4 日第二次修訂) 第一章 成員 第二章 秘書 第三章 會議 1 第一條 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須由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 司」)董事會(「董事會」)成立,且須由最少三名成員組成。提名委員會應至 少有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 第二條 提名委員會的大多數成員(「成員」)應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第三條 提名委員會之主席應由董事會委任,並須由董事會主席或提名委員會內之獨立 非執行董事擔任。 第四條 成員的任期與董事一致。成員任期屆滿,連選可連任。成員在任期內如不再擔 任本公司職務,則自動失去成員資格,成員未達到規定最低人數時,董事會應 予以補充。 第五條 提名委員會之秘書由本公司的公司秘書、聯席公司秘書或其受委人擔任。 第六條 提名委員會可不時委任其他任何具備合資格及經驗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