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工(603131) - 重大投资经营决策管理制度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经营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 营行为,明确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批准权限与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及《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重大投资经营决策的审批权限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 千万元;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十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十以上,且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