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工(60313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 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上海沪工焊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