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矿业(00433) - 涉及建议出售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非常重大出售事项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NORTH MINING SHARES COMPANY LIMITED 北方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433) 涉及 建議出售目標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的 非常重大出售事項 買賣協議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四日(交易時段後),本公司(作為賣方)與買方(作為買方) 訂立買賣協議,據此,本公司有條件同意出售,而買方有條件同意購買銷售 股份。 於完成後,目標公司將不再為本集團的附屬公司,且其財務業績、資產及負 債亦不再於本集團的綜合財務報表綜合入賬。 上市規則的涵義 由於建議出售事項涉及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14.07條)超過 75%,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建議出售事項構成本公司的非常重大出售事 項,因而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通知、公佈及股東批准的規定。 – 1 – 股東特別大會 一般資料 一份載有(其中包括)(i)建議出售事項詳情;(ii)出售集團財務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