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30080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江苏斯迪克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定期或临时报告,并在定期 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 度。 第三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