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300806) - 外派董事管理办法
第三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文件的相关规定,将 其管理职能延伸至控股(参股)子公司和控股(参股)的其它实体。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按其职责,检查监督公司外派董事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公司计划财 务部负责收集整理对外投资企业须公开披露的财务信息,具体实施对外投资企业 的财务监督、对控股(参股)子公司和控股(参股)的其它实体的财务审计;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外派董事的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外派董事的任职资格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派董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切实保障公 司作为法人股东的各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及《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外派董事",是由公司董事会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 向公司控股(参股)、参股子公司或者控股(参股)、参股的其它实体委派董事。 外派董事代表公司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