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300806)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江苏斯迪克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业务规则,以及《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 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 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 持有的股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承担忠实勤勉义务,当 自身利益与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产生冲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