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林生物(00040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派林生物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和组成 第三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四章 审计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第五章 附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派林生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 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 工作。应当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和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三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 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 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