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林生物(00040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派林生物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的绩效评价 第五章 附则 派林生物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责,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办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 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 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