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林生物(00040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派林生物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对外担保决策权限及审批 第三章 担保合同的审查和订立 第四章 对外担保的风险管理 第五章 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 第六章 附则 派林生物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的财务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 担保。 第六条 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 司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该股东未能采取前 述风险控制措施的,公司董事会应当披露主要原因,并在分析担保对象经营情况、 偿债能力的基础上,充分说明该笔担保风险是否可控,是否损害公司利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