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林生物(000403) - 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PLBIOPLBIO(SZ:000403)2025-12-04 12:32

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派林生物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三章 独立董事工作内容 第四章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内容 第五章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内容 第六章 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流程 第七章 附则 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派林生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 告的编制和披露流程,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认 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价 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 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三条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半年度报告应 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 的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