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威(68821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公 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思特威(上海)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 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