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泰(002091) - 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公司信用类债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市场自律组织的自律规则及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信用类债券包括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级全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 下属企业为上市公司或债券发行主体的,应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本制度,结合本 单位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制定本单位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及时间 第四条 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不得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语言应简洁、平实和明确,不得有 祝贺性、广告性、恭维性或诋毁性的词句。 第五条 信息披露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