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高纳(300034) -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行为,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适应建立 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它现行有关法律、 法规和《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除遵守《公司法》、其他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外,亦应遵守本规则规定。 第四条 在本规则中,董事会指公司董事会;董事指公司董事会全体成 员。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 策。公司设证券部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 1 第六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一名(由职工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