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黄金(600489) -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工作细则
第二章 董事长的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立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 罢免。 第四条 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进一步完 善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董事长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长的行为,现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金黄金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结合公司的客观实际和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具体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以下 职权: (一)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二)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总经理办公会拟定的议题和拟决定的事项,事先需与董 事长进行沟通。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需经董事长审阅后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