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控股(600167) - 8、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工作,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 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将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第四条 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 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五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 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六条 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