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控股(600167) - 9、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充分 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 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证券部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 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识,具有 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实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