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控股(600167) - 15、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 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特决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 简称"提名委员会"),作为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 准和程序,审查人选并提出建议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本工作 细则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