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688599)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17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天 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合光能")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 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意见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发行名称 | 2023 | | |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