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路股份(688190)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2月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1 总则 1.1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人员组成,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青岛云路先 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1.2 术语定义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董事及须由董事会聘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1.3 原则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 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提名委员会决策 程序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 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