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路股份(68819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年12月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1 总则 1.1 目的 为规范董事会秘书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青岛 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参照《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制定本制 度。 1.2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 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并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聘 用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交易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上 市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董事会 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