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路股份(68819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年12月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下同)过程中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 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应当遵照本办法,履行选聘程序。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 业务的,可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