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八菱(002592) - 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致: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宜出具法律 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 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 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审查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公告、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资格、本次股东会决议和记录,并参与本次股东会的监票工作。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 并依法对所 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