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商业(600828) - 茂业商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 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五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 人。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长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履行《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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