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海利(600731) - 湖南海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稿)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湖南海 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 事会办公室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 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 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 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 1 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