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SANYSANY(SH:600031)2025-12-05 10:17
  • 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 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称"《香港上市规则》")《三一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足够的资源支持,配 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 理等日常工作。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予以配合。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应当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行使职 权,保证审计委员会履职不受干扰。 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