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SANYSANY(SH:600031)2025-12-05 10:1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 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应当合 并计算。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 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 第三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所持股份变动行为应当遵守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 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 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