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炼石(000697) - 内部审计制度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当 为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 内部审计制度 (经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经济行为,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信息披 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 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控制 度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本制度的审计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 股子公司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