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炼石(000697) - 总经理工作制度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经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行为,确保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 第四条 总经理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也可以在任期内提出辞 职。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其辞职的具体程序、办法由总经理与公 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七条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