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炼石(00069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LATLAT(SZ:000697)2025-12-05 10: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 制,并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与核查。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且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 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经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 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