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得信息(300170)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2025年12月)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草案) 1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公司 特决定设立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 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企业管治守则》 以及《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境内 外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隶属于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于控股 股东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委员会如认为其不适合担任董事,有权予以拒绝。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分之二的委员须为公司独立董事, 且必须有一名女性董事。独立董事因触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