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得信息(30017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草案)(2025年12月)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合规性,根据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 "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人员应当 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 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 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以及公司规章制度,因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 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