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30006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 职相关事宜,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离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 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