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300062)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 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 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 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 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