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剑科技(603324) - 盛剑科技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遴选合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人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 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或不再适合担任委员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少于三人时,公司董事 会 ...